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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公至自楚。
冬,十有一月,癸未,季孙宿卒。
十有二月,癸亥,葬卫襄公。(当时而日者,世
辄有恶疾,不早废之,临死乃命臣
废之。自
废上,鲜不为
,故危录之。当,丁浪反,又如字。鲜,息浅反。)
[疏]注“当时”至“录之”解云:隐三年传云“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今此卫侯八月卒,至此正五月,而经书癸亥,故言危录之。言世
辄有恶疾者,即
二十年“秋,盗杀卫侯之兄辄”传云“母兄称兄。兄何以不立?有恶疾也”是矣。知其不早废,临死乃命臣
废之者,正以危录其葬故也。其若不然,更无危事,不知使葬何以书日乎?言危录之者,以其有危,故录其日也。
八年,
,陈侯之弟招杀陈世
偃师。(说在元年。变其言陈者,起招致楚灭陈自此始,故重举国。故重,直用反,年末同。)
[疏]注“说在元年”解云:即元年传云“大夫相杀称人,此其称名氏以杀何?言将自是弑君也。今将尔,词曷为与亲弑者同?君亲无将,将而必诛”之属是也。注“变其”至“举国”解云:
秋之义,大夫相杀称人。言其,即庄二十二年
“陈人杀其公
御寇”;
“陈人杀其大夫公
过”;文九年“晋人杀其大夫先都”之属,今变两
之例,言杀陈世
者,起招致楚灭陈自此始,是以重举陈矣。
夏,四月,辛丑,陈侯溺卒。(溺,乃狄反。)
叔弓如晋。
楚人执陈行人于徵师杀之。
陈公
留
奔郑。
秋,?于红。?者何?简车徒也。(徒,众?,所苗反,本亦作“?”)
[疏]“?者何”解云:正以常事不书,今此见经,故执不知问。
何以书?盖以罕书也。(说在桓六年。)
[疏]注“说在桓六年”解云:桓六年“秋,八月,壬午,大阅”传云“大阅者何?简车徒也。何以书?盖以罕书也”注云“罕,希也。孔
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故比年简徒,谓之?;三年简车,谓之大阅;五年大简车徒,谓之大?。存不忘亡,安不忘危。不地者,常地也。?例时,此日者,桓既无文德,又忽忘武备,故尤危录”然则为?之法,比年作之,今此不然,故云以罕书。
陈人杀其大夫公
过。(过,音戈。)
大雩。(先是公如楚,半年乃归,费多赋重所致。费,芳味反。)
[疏]注“先是”至“乃归”解云:即去年“三月,公如楚”“九月,公至自楚”是也。
冬,十月,壬午,楚师灭陈。执陈公
招,放之于越。杀陈孔瑗。
[疏]“杀陈孔瑗”解云:左传、?梁作“奂”
葬陈哀公。(日者,疾诈谖灭人也。不举灭为重,复书三事言执者,疾谖?义,故列见之。?义不先书者,本怀灭心。重举陈者,上已言灭,不复重举无以明。谖,况元反。复书,扶又反,
同。见,贤遍反。)
[疏]注“日者”至“人也”解云:
秋之义,灭例书月,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属是也。上四年“秋,七月,楚
灭厉”之
,注云“庄王灭萧日,此不日者,灵王非贤,责之略”是以还依常例书月矣。今而日者,疾诈谖灭人故也。注“不举”至“见之”解云:
秋之义,举灭为重,是以襄六年“齐侯灭莱”之
,何氏云“不书杀莱君者,举国灭为重”是也。今不举灭为重,故须辨之。言复书三事言执者,谓复书三事,又言执者,以疾其诈谖?义,故须列而见之。三事:放招,杀瑗,葬哀公是。注“?义”至“灭心”解云:宣十一年“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丁亥,楚
陈”然则彼乃楚
行义,先书其杀,今此楚
亦是?义讨贼,书在灭后者,见本怀灭心故也。注“重举”至“以明”解云:成二年“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已酉,及国佐盟于袁娄”不重举齐,此重举陈者,上已言楚师灭陈,若不复举陈,无以明其是陈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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