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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杭府在京师,在司法官员的设置上有些特殊的规定,实际上不同于其他州、府——
杭府除设府尹一人外,还设有判官、推官四人,分日
审判案件,并有司录参军一人,专门
理
婚姻等纠纷。于是这案
就递到了
杭府司录参军朱熹的案
上。
为罗
帝国最大的教,而在罗
帝国分裂后,基督教也分裂为天主教和东正教。所以,从起源来讲,天主教的教会法与东正教的教会法都是建立在古罗
法的基础上。尽
二者存在着教会法与世俗法的矛盾与冲突,但也存在着互相渗透和影响,互相借鉴
行补充和完善。
案件审理的日
定在九月十五。
在阐述基督教会法的第二天,京城发生了一桩民事案
。
这是一桩案
婚姻纠纷案,事主是
杭府辖
的富
县的民
,因为被告吴重九对县衙的判决不服——
照《宋刑统》规定的上告程序,事主不服判决的,可以申请二审,如果二审仍然维持原判决,事主不服可向上一级司法衙门递状
复审,这状
就递到了
杭府。
而这段时间,包括大理寺、御史台、刑
、京府在
的司法官员都是作为旁听人员列席会议——如刑
侍郎贾选、大理寺卿范浚、御史台监法院
官朱克己这些人则是作为法学者参与会议。其中,
杭府的府尹、通判以及负责议法断刑的判官、推官、司法参军和司录参军都是
日

现在旁听席上。
因为在大会的第二阶段,将会以各个法系审决的
案
来
行实例讨论——朱熹接到状纸后,调了富
县一审和二审的案卷,认为这桩案
在婚姻纠纷案里很有普遍
和代表
,便将案
陈述抄写后委托次日列席会议的
杭府判官递给了大会主持人、大理寺卿范浚手中。
在拜占
帝国,因为教会的最
权利属于帝国皇帝,所以世俗法,即查士丁尼法与教会法基本是统一的,教会法只多了宗教祭祀、仪式、教务等方面的规范,教士犯罪也是由世俗法
审判,所以世俗法与教会法的冲突不大。但在罗
天主教国家,世俗法与教会法的矛盾与冲突就比较大,又以英格兰为最,国王治法权与教会治权法产生了尖锐矛盾,不过,在多数天主教国家里,还是以教会法为主。
因为这
民事案件的审理是当
取证,开
时间不需要拖太久,正好可以定在华夏法系阐述完毕后的次日
行——作为大会
讨论的第一个案例。
尽
天主教的教会法与世俗法冲突较大,但是教会法对世俗法的借鉴也是比较多的,包括古罗
法和拜占
法在
。比如,拜占
法对离婚的严格限制就影响了教会法。这个影响也是相互的,比如因为基督教法的影响,罗
法重修了家
法,在法律上给予妻
比以前更平等的权利,取消父亲对
女生杀予夺的权力,事实上削弱了罗
法中的“家父权”——从人权来讲,这是一个很大的
步。
范浚征求名可秀的意见后,将这桩案
加
了
案例中。
范浚的提议获得了各国法学者的赞成,可以现场旁听宋帝国的民事案件审理,这对其他国家的法学者们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观察、审视机会。
为了不让学者们的旁听显得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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