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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地习惯了在现代化的城市里讨生活,他们原本也有土地来着,原先是农民,有属于自己的稻田。后来政府没收了他们田地,他们便来到城市里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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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昂是永隆的白人们当中的一个意外,他不怎么守白人圈的规矩,他也不用发蜡油了,很少去打理他那亚麻短发。穿民地产的棉麻衬衫,衬衫的领扣袖扣松开,浪的午后他也光着脚在屋里走来走去。留声机里放国女歌手的唱片,他把阮拉过来,教他探戈狐步,在地砖上光着脚舞,舞步是的,两个人转着圈在门厅里横冲直撞。

他们自由,暂时无忧无虑,莱昂上少年的浪漫天很快就能发掘异国生活的乐趣来。在去西贡上任前的那段时间他常常大门闭,谢绝来访,享受着一很单纯的度假生活。他去那白人不会去的地方,背着画板去湄公河三角洲的滩涂岸,去晒盐场,稻田,去观察当地人如何劳作和生活。他还有很多书,很多诗集,都是他以前在法国时很少能沉心来读的那类,这位少爷的脾大为改观,他在午带着一本普希金的诗泛舟湖上,绿的河有淡淡的鱼腥气,难以置信几个月前他还喜连在黎的各个歌舞厅纵声。

在印支半岛,树得很低,给人一河很的错觉。是连片的,这叫沼泽。

法国人还未走伊甸园,正对这一切都一无所知,他不了解这个民帝国,也不了解与之相关的那些不公正。

他是少年维特,边刚好也有着一位绿。

本地孩们光着在黄的河里洗澡,他走河里与那群光溜溜的孩嬉闹。混血儿一路从码打听到这里来,他看见他泡在河里吃了一惊。

莱昂!阮着白斗笠帽站在岸上冲他喊。

“快上岸!里有血的虫。”

但是为时已晚,他已经被蛭给发现了。阮带他回家,用酒棉给他理蛭叮咬后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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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话是怎么说的来着?海外自治区。

他把仍旧把印度支那当成祖国,但本地人却不再把他认为是同胞。

冲积平原上的土很细腻,因此可以赤脚走在大街上。那些被父母放养的、到疯闹的孩,他微笑着给这些小鬼让路。永隆人带音,他有些时候听不懂商贩说话,可是没关系,那是也算是乡音。

去面包铺也成去米店也成,反正他买什么莱昂就吃什么,白人少爷跟着在越南的新家吃了不少奇奇怪怪的东西。莱昂说你带司机去采购不好?他婉言拒绝了莱昂,他喜像个平民一样走在大街上。

这个习惯穿茶丝绸竖领衫的安南少年,睫又黑又,说话腼腆,习惯用短句,不说很多词,像是怕人发现他说不了地的本地话,当地商贩跟他谈几句就能立听来他不是本地人,一问果然答是从首府西贡来的,怪不得,他看起来是有洋乎气;看着也不是佣人的材料,肤养得那么白,一看就知不是辛苦讨生活的劳动者,倒像是乡绅家里留过洋的少爷。小贩们便往往里要价,他耐心地同他们讲价,别看他是外地人,但是他们诓骗不了他的,他可是菜市场的常客。

他提着装在竹笼里的往白人区那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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