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
击
一章继续阅读!)
老爷一声令
,两个衙役上前把受刑者
倒在地上,摁住他的肩和脚,另一个衙役则将他的
扒
来,
丰满白皙的
。然後提起
竹大板,将那
撅起的两

噼噼啪啪地痛打一顿,一边大声数着数一边打。竹板打在光
上清脆的噼啪声和受刑者疼痛难忍的哭喊声,就是一幅最典型的“打
”的画面。在整个过程中,责打的人都能清楚地看到刑
在
上
打的效果,以及挨打的人不胜疼痛而扭动
的
景……
在文首提到:对某些事件的对错的评论,常听到有人说着:『……,双方各打五十大板。』由此可见大家对古代笞刑的想念。同时也有人提议要仿照新加坡,来个鞭刑。既然我们古代已有笞刑,而且大家都还很怀念笞刑,同样是打
,何必去学人家的鞭刑,只要恢复自己的笞刑即可。因此提议在罪行确定後,附加打
若
,也许能吓阻减少一些犯罪吧!
打
时有很多
样,当差役打犯人
时,有
肤不破而
糜烂的,亦有
肤破烂而
无损者。凡为皂隶的,必须
练打人的计巧,用一块豆腐摆在地上,拿小板
打
去,只准有响声,不准打破,等到打完,豆腐外面依旧是整整方方的一块,但里
都烂了,这方是第一把
手。又如打破
肤之时,有留
板
者,亦有不留
板
者,犯人
留
板
即是他犯科的记号,如
洗涤这可耻的记号,仍须买通差役除去板
;捕快若辑盗不成,当县官对捕快朋比时,捕快通常要求差役打
後要留板
,以板
为证据,要求当地的角
帮忙辑盗;送了红包的,衙役用被粪便浸透了、化去竹
的竹板来打,同时站得要近,抡起板
,一板
去,板
要先着地,要响而不疼,受刑者如能
合着大喊大叫,那就表演的更为
真;没送红包的,板板都是板
着
,打的不声不响,但是挨打的
开
绽了,竹杖上说不定还有暗钉哩。明朝监察御史王琰审问案
往往用一剖为二的
竹来打嫌犯,这
带刺的竹杖称作「番黄」,不被打死的,事後也须要请镊工把溃
的芒刺一一取
。
─这一人
最为

位之上,这更是激发了受罚者的羞耻心,在笞打前还被迫退去衣
,使平时包裹严实的
位暴
无遗,这倍增受罚者的羞耻
,而且赤
本
还增
了人的孤苦无能
,加上笞杖刑罚
有一定的程序,趴伏、压制、去衣、数数、责打、止杖,尽
受罚者还保留了一分因疼痛而扭摆
的权利,但还是无时无刻的
在竹板主罚者的控制之
。
明代朝廷盛行「廷杖」,在成化以前,廷杖是不脱衣的,正德以後,方始脱衣受杖。廷杖都在午门外执行,由司礼监宦官督刑,锦衣卫校卒行杖,「众官朱衣陪列午门外西墀
,左中使,右锦衣卫,各三十员。
列旗校百人,皆衣臂衣,执木
。宣读毕,一人持麻布兜,自背脊以
束之,左右不得动,一人缚其两足,四面牵曳,为
受杖,
面
地,尘土满
。」每打五
换人执杖,同时厉鬼宣喝,声震殿阶。行杖者依司礼监暗号,若脚尖呈外八字,则轻轻放过,若脚尖向
,则从死里打。「杖毕,举布掷诸地,凡绝者十之八九。」从此至明末,杖死无数忠良。行杖者之训练::先用
革紮缚成两个人形,一个里面放上砖
,一个外面包上纸,然後再给它们穿上衣服,让校卒练习行杖;放砖
的人形是用来练习「外轻
重」手法的,要求能
到看起来似乎打的很轻,衣服也不破损,但里面的砖
都要打碎,包纸的人形是用来练习「外重
轻」手法的,要求能
到看起来似乎打的很重,但里面包裹的衣服不能损伤。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收藏网址:https://www.sosad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