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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我三年,只为了成全她那个十五岁的梦。
可她到底还是我的母亲,她以我作为她死亡的祭奠,却也重新给了我自由。
她以这样的方式同我两不相欠,从此之后,便是我的人生。
我脱
了那
红衣,自此之后只穿白
。
我拆
了
上的发髻,从那天开始不再束发。
我重新抱起了筑,从那天开始,我便是一个琴师,只是一个琴师。
可她在我
上留
的痕迹太
了,偶尔夜
人静之时,这幅
便会压抑不住地渴求,
动之
我看向镜
,恍惚中又看到自己媚
如丝,勾人心魄。
我想要抹掉这些痕迹,所以我游历天
,不苟言笑,拒人千里。好像只有以这样的方式,我才能将自己与她彻底割裂。
我以为,我此生已注定如此,不会有朋友,也不可能会有
。
但有一个人却将这一切都改变了,那个人叫姜次非,或者说,他叫荆轲。
认识他时是在燕国,他跑来听我击筑,听得哭了。
我不是为了有人听才击筑的,只是因为我喜
击筑而已。有人欣赏固然是好事,无人欣赏我也并不
求。
而那时我已经是很有名气的乐师了,喜
听我击筑者甚众,我都从未在意过。
但荆轲不一样。
他和旁人最大的不一样在于,他足够死
赖脸。
他想听我击筑是不分什么场合的,有时候兴致上来大街上都能央着我,听我击筑时还会大声唱歌。
对于一个乐师而言,这其实很无礼。
但他的确是当真懂我的音乐的,虽然有些嫌弃他,但
山
遇知音也是人生难得之事,我便任他去了。
现在想来,如果我知
后来会有那么多麻烦的话,我绝对会在他第一次来听我击筑时就将他扫地
门,顺便往门上贴个条
写上“荆轲与狗不得
”。
不过后悔也已经晚了,当我意识到的时候,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对我而言,接纳一个人并非易事,但我既然接纳了他,那就足以说明他对我而言已经有很重的分量了。
我本以为生活会就那样继续
去,和荆轲那个
世是贵族、自称是剑客、实际是痞
的人一起击筑唱歌,日
过得也不错。
可结果有一天,他跑来和我说,他要去刺秦了。
我当时差
就把筑抱起来砸他
上,也好敲开他那脑壳看看里
到底都是什么东西。
可没有用,他是真的要去刺秦了,我拦不住他。
他走的那天我最后一次为他击筑,而那一次哭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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