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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2/3)

温媛是知梁珩吃什么的,比起致的西餐,他更吃家常菜,小炒,清炒土豆丝,煮,里不能放香菜。

以前温媛的脚是白白的,十七岁之前她穿平底鞋,每走一步,连接着脚趾的那几条骨骼就会微微凸起,足跟落地时又恢复常态,以此循环,起起伏伏。上三后,她开始尝试着穿跟鞋,更衬脚踝纤细,时刻都在/引着人去攀上那脚踝,好把她拉渊。

梁珩一手提着果,一手牵着梁曼音了屋,温媛回过来神,赤着足追了上去。

“改天我去给你买双跟鞋。”

温把递给小姑娘,又带着她去院里,人数不够,负责拉的是两条板凳,俩孩在院里得乐,杨岚看得心焦,起回了卧室,闩了门。

“说事好!”温给温媛使了个:“不过媛媛他爸今天上班去了,估计得晚上才回来,小梁,要不你留来吃顿饭。”

可梁珩还是不放心,跟温说要去帮她,温自然不会阻

梁珩依次打过招呼,又叫梁曼音喊人,程走完后,他就直//地站着,杨岚只不说话,也不叫人坐,还是温来打了个圆场。

温媛换了鞋,带着温去了市场,买了生和熟菜,他俩都是穷光,买菜的钱还是给的,就这样温还要扣钱起来买。

杨岚刚还在跟温聊天,脸上笑嘻嘻的,一见梁珩,翻脸比翻书还快。

回去时,杨岚在院里枯坐,她不跟梁珩待一屋,自己来了,屋里仅温和梁珩在聊天,梁曼音在一旁抠桌角。

“你怎么来了?!”

“会,”温媛拿自己贤妻良母的架势,回:“我饭还是很好吃的。”

在澳大利亚时,她吃不惯西餐,又不想吃速,只好学着饭,刚开始味是不尽人意,但的多了,也就好吃了。

以前温媛一直读的住校,吃饭在学校堂,每个星期他会接她去外边吃顿好的,照这样算来,她是没过厨的,至于她国以后的事就不知了。

那时梁珩不懂女鞋,看到梁曼音穿什么,第二天就去买双一模一样的,但后来想想女孩应该不喜跟人撞鞋,所以到最后他死,那些鞋都还放在储室里没送去。

路过堂屋时,梁珩问她:“你会饭吗?”

“你喜吃什么,娃娃呢,娃娃喜吃什么?我待会儿去买。”温满都散着光。

温媛顺手把拖鞋给温,这玩意儿拿在手里实在不怎么优雅,温满脸嫌弃,又顺手扔了坛,他怎么可以当着梁曼音的面拿着这双破拖鞋!

说好的秘密行动,温一句话就把温媛卖的净净,跟温有得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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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买!”

媛以为听错了,抬一看,果然是梁珩。

“我来找伯父伯母说事。”说话时,梁珩一直盯着温媛的光脚丫,那脚被晒了拖鞋印,实在算不上好看。

“我来是想跟伯父伯母说事。”

“小梁你怎么来了,媛媛还说待会去找你勒。”

她熟练的把材清洗净,该切片的切的厚薄均匀,该切丝的切的条条清晰,佐料也是准备了一碗又一碗,怎么看都像是个大厨。

杨岚面又沉了几分,心这小倒是会挑时候,怕不是专程过来蹭饭的。

“我也去!”温举手,这时候真是弟一条心。

晚饭是不能指望杨岚的,温媛系上围裙,去摘了把香葱,准备饭,说起来,她还从来没给梁珩过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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