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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3/3)

事不足败事有余!要不是看着他对那个老变态有一的份上,早就找个借把他逐家门了。

虫养在府邸里也是浪费粮。能让他钱养的虫,必须要有能为他谋利的价值。

得漂亮的雌虫可以派去联姻,格健壮的雌虫可以推到军为家族赢得荣誉,柔弱亚雌可以送给有特殊癖好的官员大臣来拉拢关系。雄虫只要就在家里不死就可以源源不断的得到政府发放的一大笔财富。

在他里,这些不是虫都不是他的孩,只是他用来谋取利益的工。他们没有格,好甚至名字,有的只是几千万星币,几等级的官爵,以及站在他阵营里几只为权重的虫。

如果你指着伊尔斯的鼻抨击他,骂他冷血无,他也不会有一丝定容。反而还会义正言辞的告诉你,他就是从这样的环境中大的,只要利用,才能站在金字塔端获得最好的生活。

至于亲,那是什么,能吃还是能喝?

他不着痕迹的用袖抹了把汗,笑呵呵的走向维科他们。说话时候,语气还带着些成虫对不听话的小虫崽儿才有的训责。

“呵呵,你这简直跟你雌父一模一样,嘴,实在不讨雄虫喜。要是哪天你雄主把你抛,可别怪雄父没敲打你。”

伊尔斯自以为这番说辞能讨好阑夜秋,毕竟哪只雄虫不希望自己的雌伴侣柔顺一些,更听从教。可他却没想到阑夜秋原本还风轻云淡的脸,在听到这句话后骤然凝固。

“伽蓝国不是有法律,表明结婚的雌虫将脱离原生家归自己的雄主所有,无论是财产还是行为约控,现在伊尔斯公爵您怎么说,有些逾越法律了。”

在维科家住的那几天,除了地板上那堆小黄书,就有一本《伽蓝国刑法》,至于电书是不肯能的,家里的网络信号常年中断,一年9000星币的网费,维科觉得本没必要,上网去商场或者医院附近都能蹭,何必自己这个冤大

所以习惯了每周读完一本书的阑夜秋,在那几个月里几乎天天都看着《伽蓝国刑法》,凭他过目不忘的记忆力,真是想背不来都难。

不过如今看来,好像还有用的。怪不得军校里的外老师曾告诉他,要想在谈判桌上取得胜利,首先就要熟记对方的法律。

公然被批评逾越法律,伊尔斯脸也一样不好看,伽蓝国确实制定了不少法律,可那些多数都是针对于雌虫,而对于雄虫而言完全就是摆设。

这些年在贵族圈,大家基本都睁一闭一只,同位雄虫,他们的利益基本上是一致的,相互揭发检举,无异于自拆船板,到时候船沉了,船上家伙一个都跑不了。

阑夜秋这么表面上只是一句无心的提醒,可实际上,却是暗地里公然对整个贵族圈的雄虫宣战。伊尔斯忽然有些不确定要不要把对方拉拢到自己阵营了,如果阑夜秋会是大麻烦的话。

“别介意,只是开句玩笑罢了,想来也好些年没跟维科说话,这孩都有些见生了。还在怪雄父当年把你赶家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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