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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2/3)

父母去世后,胡云笙跟着狼爹爹住了狼群居住的山,再没回来住过。只是偶尔路过会去看看,一般都是走前门,最近却总是和后门有不解之约,又路过这里了。

“哦,好的。”还没来得及问,就听见胡少爷要他帮忙拿东西,戈沙立刻去拿。转到石后面,没细看,直接把所有工都拿来,有多,都抱在怀里,“胡少爷,我拿来了,放到哪儿?”

“是所有讨厌玩意儿!”胡云笙再次调。不过秦牧的话让他觉心舒服了些。

“好,”秦牧非常快地答应了,“一定会打扫净,不放过任何角落,绝不叫天蚕珠再闯来。”

这个山是胡云笙父母了三年时间,在原天然山的基础上建造的。

胡云笙一向比较记仇,更何况翅膀上的伤没好,骨还被拿跑了。就好气啊,一想就更气了!

胡云笙激动地小雀背,蹭蹭蹭跑到狼王旁,“爹爹,你好了!”

或许是和小狼崽们玩儿的太开心了,大家没注意分寸,戈沙的衣服被咬的破破烂烂,全是,就像是为了过山骗土匪伪装成乞丐的人类,脸上还挂着几,笑起来像哭,“你们回来啦。”

一只小崽扒着戈沙的,挂在戈沙上被带了来。见到胡云笙乎乎地叫了一声,松开戈沙跑过来抱胡云笙的大.

“抱着,走吧。”秦牧和戈沙的态度都很好,稍微弥补了一胡云笙想起翅膀受伤的难受心

在狼群里待了一天,前前后后见过三十多只大狼,戈沙才发现原来那天那只也就是小雀,并不是最大的。狼群里真正能称之为狼的是狼王。戈沙的是七尺六,而狼王站起来居然比戈沙还要一些。

狼王步伐稳健,不见伤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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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笙,去哪儿?”真正能称之为狼的狼从山里慢慢走,正是胡云笙的义父也是整个狼群真正的首领——狼王。

想想前两天被蜘蛛吓得瑟瑟发抖的半妖,小雀摇摇,任由他骑着了。一路跑回山,胡云笙地,还没去,就看见戈沙呼着大步走了来。

“嗯,彻底好了。”狼王声音柔和,微微伏

胡云笙不想走路,趁小雀不注意,扑到小雀背上,“走,回家把戈沙带过来。”

第一步只是织网,一步是不是还要生小蜘蛛啊?

胡云笙顺势把小狼抱起来,看着戈沙笑眯了睛,“左侧那块大石后面有些工,你拿一。”

这里是胡云笙的老家,即使空置着不住,那也是胡云笙的地盘。

得格格不,这里是胡云笙小时候的家。

胡云笙可记得,秦牧和戈沙不仅住去了,还待了两天,还引来了蜘蛛,放纵该死的蜘蛛在织网。

胡云笙继续压榨坐骑小雀,抱着小狼崽坐了上去。又叫来另外一只大狼,戈沙沾了他怀里那堆工的光,受若惊地爬上了大狼的背。

“你,留在这儿,不许回狼群。”双手抱着衣服兜成的果篮,胡云笙用手肘往前努了努,眉一皱,“等我回去,会把戈沙和打扫工一起送过来。你俩闯了我的地盘,就必须把它打扫净。”

十几年里,任何想要闯,试图霸占山的家伙都被揍得很惨。

……

戈沙被折磨了一天,满心满盼着少将军快回来解救他。如今胡少爷回来了,少将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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