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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2/2)

我木然看着这一切。但心却起了狂风浪。

我捂住腰间血汩汩而的破损,逃了那个再也不能称之为家的地方。

我那时还不知,这个女人,会与我纠缠一生。

多么可笑。

还是有一影响的。

忘记跑去多远,我忽然察觉不对。

所以我的仇敌,只是自己的母亲?

那些潜藏在家中的血鬼猎人,不过都是我昔日的手败将。

像五脏六腑这样重大的官,修复起来自然没有额肤裂开的伤那样快。

“八岁!”小孩嘟囔着喊,“过了七岁的生日,就是八岁了!”

致远信仰对立面的,鬼。

虽然,因为分神的缘故,我左腰挨了一,肾脏破裂了。

《恶法则》里说,低阶的血鬼臣服于血鬼,人类则在某特定的,臣服于低阶的血族。

那个在我回家路上,将我碾成泥的醉鬼呢,去哪儿了?

他还活着。

那个叫伍建瓴的男人。他竟然逃过制裁。他竟然这样完满,这样快活。

我很久没有哭过了。

但这个黑法,有代价。代价就是人血。小动的血所蕴的能量,是不足以让血族施展神控制的。

血鬼和人类悬殊的力量对比来说,杀戮,只是一瞬间的事

可是从那里逃来时,我到脸上奔腾的泪。

来是蜡烛,切糕。

我不止一个仇敌。

以前,我从来没有用过神控制这法门。

很快就找了当年的那个杀人凶手。

…奇怪,分明方才还笑得那么开怀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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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多么地不公平。

“好好好,八岁。”“哈哈哈。”

“就是现在!”我听到被我钳制住的人这样说。

我要这个男人先尝尝我母亲的痛苦,再要他的命。

我站在伍家的屋外,透过玻璃橱窗,看他们一家三和乐的样。看形应该是坐在正中间的那个小孩过生日。

血鬼的力量是那样大。大到,日常的磨难都不足以称为磨难。

《恶法则》中说,凡人想要制服血鬼,只要以木箭刺穿血鬼的心脏,虽然不能使他即刻毙命,但可以令他麻痹倒地,而再上火焰枪,将之烧成焦炭。化为粉末,随风而逝。

我不知于什么心理,先是了她角的泪珠,吻了她的额,祝过她好运之后,再拉过她

我决定要报仇。

我去血站顺了血袋。

耳后呼啸声起,蜂拥而的各

我站在那张小床前边时,她已经睡熟了。

“郑丽同学,”血族于人类千百倍的听力让我将他们的声音尽收耳底,“咱们的小宝贝七岁了。”

在我初次与她相见时,她甚至还称不上是什么女人,只是粉而混沌的一小团。藕似的手臂放在毯外边。柔的脸颊上隐约有泪痕。

诛心才是。

我的母亲,白白失去生命。我人生甚至都还没来得及开始,便戛然而止。而这个杀人犯,却这样逍遥快活。

特定的形,就是神控制。

我死了,我无辜的母亲死了。那个醉鬼呢。

但杀人的最境界,并不是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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