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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木然看着这一切。但
心却起了狂风
浪。
我捂住腰间血
汩汩而
的破损
,逃
了那个再也不能称之为家的地方。
我那时还不知
,这个女人,会与我纠缠一生。
多么可笑。
还是有一
影响的。
忘记跑
去多远,我忽然察觉不对。
所以我的仇敌,只是自己的母亲?
那些潜藏在家中的
血鬼猎人,不过都是我昔日的手
败将。
像五脏六腑这样重大的
官,修复起来自然没有额
肤裂开的伤
那样快。
“八岁!”小孩嘟囔着喊,“过了七岁的生日,就是八岁了!”
致远信仰对立面的,
鬼。
虽然,因为分神的缘故,我左腰挨了一
,肾脏破裂了。
《恶
法则》里说,低阶的
血鬼臣服于
阶
血鬼,人类则在某
特定的
形
,臣服于低阶的血族。
那个在我回家路上,将我碾成
泥的醉鬼呢,去哪儿了?
他还活着。
那个叫伍建瓴的男人。他竟然逃过制裁。他竟然这样完满,这样快活。
我很久没有哭过了。
但这个黑
法,有代价。代价就是人血。小动
的血
所蕴
的能量,是不足以让血族施展
神控制的。
以
血鬼和人类悬殊的力量对比来说,杀戮,只是一瞬间的事
。
可是从那里逃
来时,我
到脸上奔腾的
泪。
接
来是
蜡烛,切
糕。
我不止一个仇敌。
以前,我从来没有用过
神控制这
法门。
很快就找
了当年的那个杀人凶手。
…奇怪,分明方才还笑得那么开怀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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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多么地不公平。
“好好好,八岁。”“哈哈哈。”
“就是现在!”我听到被我钳制住的人这样说。
我要这个男人先尝尝我母亲的痛苦,再要他的命。
我站在伍家的屋外,透过玻璃橱窗,看他们一家三
和乐
的样
。看
形应该是坐在正中间的那个小孩过生日。
血鬼的力量是那样
大。
大到,日常的磨难都不足以称为磨难。
《恶
法则》中说,凡人想要制服
血鬼,只要以木箭刺穿
血鬼的心脏,虽然不能使他即刻毙命,但可以令他麻痹倒地,
而再上火焰枪,将之烧成焦炭。化为粉末,随风而逝。
我不知
于什么心理,先是
了她
角的泪珠,吻了她的额
,祝过她好运之后,再拉过她
我决定要报仇。
我去血站顺了
血袋。
耳后呼啸声起,蜂拥而
的各
武
。
我站在那张小床前边时,她已经睡熟了。
“郑丽同学,”血族
于人类千百倍的听力让我将他们的声音尽收耳底,“咱们的小宝贝七岁了。”
在我初次与她相见时,她甚至还称不上是什么女人,只是粉而混沌的一小团。
藕似的手臂放在毯
外边。柔
的脸颊上隐约有泪痕。
诛心才是。
我的母亲,白白失去生命。我人生甚至都还没来得及开始,便戛然而止。而这个杀人犯,却这样逍遥快活。
这
特定的
形,就是
神控制。
我死了,我无辜的母亲死了。那个醉鬼呢。
但杀人的最
境界,并不是
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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