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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年?,文五年?,则文二年非?年,正当合?,故知此年大事为?矣,是以注云“又从僖八年?数之,知为大?也”若然,从僖八年?数之,则十一年?,十三年?,随次而
,至僖二十三年并为??,何得
传云“五年而再殷祭”者,盖为其初时三年作?,五年作?,大判言之,得言五年而再殷祭,其?参差,随次而
,何妨或有同年时乎?知非?与?相因而数为三年五年者,若从僖八年?,十一年?,十六年?,十九年?数之,至僖三十二年?,文公二年?亦相当,但于五年而再殷祭之言不合,故不得然解。
大?者何?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毁庙之主,陈于大祖。(毁庙,谓亲过
祖,毁其庙,藏其主于大祖庙中。礼,取其庙室笮以为死者炊沐。大祖,周公之庙。陈者,就陈列大祖前,大祖东乡,昭南乡,穆北乡,其馀孙从王父。父曰昭,
曰穆。昭取其乡明,穆取其北面尚敬。笮,侧白反。炊沐,昌垂反;
音木。东乡,许亮反,
同。)
[疏]“大?者何”解云:正以?小于?,而文加大,故执不知问。注“礼取”至“炊沐”解云:
礼记文。
未毁庙之主,皆升,合
于大祖,(自外来曰升。)五年而再殷祭。(殷,盛也。谓三年?五年?。?所以异于?者,功臣皆祭也。?,犹合也。?,犹谛也。审谛无所遗失。礼,天
特?特?;诸侯?则不礻勺,?则不尝;大夫有赐于君,然后?其
祖。谛,音帝。礻勺,羊略反。)
[疏]注“?所以”至“皆祭也”解云:
礼记与
秋说文。注“礼天”至“特?”解云:礼记及
秋说文,即“不主??”是也。注“诸侯”至“不尝”解云:即礼记王制所云“夏?则不礻勺,秋?则不尝”是也。注“大夫”至“
祖”解云:正以于礼不得故也。
跻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据?于大庙不
所升。)
[疏]“跻者何”解云:先君昭穆自有常次,今而言跻,故执不知问。注“据?”至“所升”解云:即僖八年“秋,七月,?于大庙,用致夫人”是也。
讥。何讥尔?逆祀也。其逆祀奈何?先祢而后祖也。(升谓西上。礼,昭穆指父
,近取法
秋,惠公与庄公当同南面西上;隐、桓与闵、僖亦当同北面西上,继闵者在
。文公缘僖公于闵公为庶兄,置僖公于闵公上,失先后之义,故讥之。传曰“后祖”者,僖公以臣继闵公,犹
继父,故闵公于文公,亦犹祖也。自先君言之,隐、桓及闵、僖各当为兄弟,顾有贵贱耳。自继代言之,有父
君臣之
,此恩义逆顺各有所施也。不言吉?者,就不三年不复讥,略为
张本。祢,乃礼反。)
[疏]注“不言”至“张本”解云:闵二年“夏,五月,乙酉,吉?于庄公”传云“其言吉何?言吉者,未可以吉也。曷为未可以吉?未三年也”然则吉?于庄公在三年之
,今此大事亦在三年之
,是不须更言吉?以讥之,但略言大事于太庙,为
跻僖公张本而巳。
冬,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
公
遂如齐纳币。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何讥乎丧娶?(据逆在四年。丧取,七住反,本亦作“娶”同。)
[疏]“纳币不书”解云:正以桓三年秋“公
?如齐逆女”不书纳币,故难之。
三年之
不图婚。(僖公以十二月薨,至此未满二十五月,又礼先纳采、问名、纳吉,乃纳币,此四者皆在三年之
,故云尔。)吉?于庄公,讥。然则曷为不于祭焉讥?(据吉?于庄公,讥始不三年,大事图婚,俱不三年。大事犹从吉?,不复讥。)三年之恩疾矣。(疾,痛。)非虚加之也,(非虚加责之。)以人心为皆有之。(以人心为皆有,疾痛不忍娶。)以人心为皆有之,则曷为独于娶焉讥?(据孝
疾痛,吉事皆不当为,非独娶也。)娶者,大吉也。(合二姓之好,传之于无穷,故为大吉。好,呼报反。传,直专反。)非常吉也。(与大事异。)其为吉者,主于巳。(主于巳
,不如祭祀尚有念先人之心。)以为有人心焉者,则宜于此焉变矣。(变者,变恸哭泣也。有人心念亲者,闻有
为巳图婚,则当变恸哭泣矣,况乃至于纳币成婚哉。恸,杜贡反。)
三年,
,王正月,叔孙得臣会晋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伐沈,沈溃。(伐沈,音审,国名。溃,
反。)
夏,五月,王
虎卒。王
虎者何?天
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据原仲也。)
[疏]“王
虎者,何。解云:
言大夫例不书卒
言诸侯而经书王
故执不知问。注“据原仲也”解云:即庄二十七年“秋,公
友如陈,葬原仲”是也。
新使乎我也。(王
虎即叔服也。新为王者使来会葬,在葬后三年中卒,君
恩隆于亲亲,则加报之,故卒,明当有恩礼也。尹氏卒日,此不日者,在期外也。名者,卒从正。新使,所吏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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