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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2章 兰竹ti制(二)(3/3)

&esp;&esp;“哈哈,”朱由检也是笑,“在在传达陛的旨意时,说得太多,反而不容易理解,这样吧,在简而言之。”

&esp;&esp;“官洗耳恭听!”

&esp;&esp;“议会选举、法院院,平时主要行使制定律法的权利,加上监督所有官员的不法行为——如果官员们都遵纪守法了,议会就只有立法权。”

&esp;&esp;“官有些明白了。”

&esp;&esp;“法院院由议会选举,一经产生,就独立行使审判的权利,省、议会都不能涉,除非法官有不法行为,才会遭到议会的弹劾。”

&esp;&esp;“那省呢?省有哪些权力?”这才是陈达最为关心的问题。

&esp;&esp;“省独立行使民政权,”朱由检呷了香茗,这才缓缓地说:“一省的所有民政权,都由省独立行使,刚才所说的警察、税务、财政、工商、教育、通等各厅厅,都由省直接任命,但要经过议会认可。”

&esp;&esp;“为何要由议会认可?”陈达心,这不是剥夺了省的民政权吗?

&esp;&esp;“省只有一人,任免官员,有时难免有失偏颇,议会有多名议员组成,他们对官员的了解反而更为,”朱由检还要分与议会的权力,“当然,议会如果反对省的人员,必须有充足的理由,而且,他们不得提自己的人选,如果他们反对省的人选,省可以重新提名。”

&esp;&esp;“……”

&esp;&esp;“省、法院院、议会三者之间,权力不同,各自辖的范围也不同,但三者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不会形成一家在兰竹独大的局面。”

&esp;&esp;“互相监督、互相制约?”

&esp;&esp;“对,比如说省,经过议会选举产生后,独立享受民政权,但也不能无法无天,”朱由检意味地看了陈达,“一旦省有贪墨行为,议会可以弹劾,法院也可以审判。”

&esp;&esp;“这……”陈达红透了半边脸,“官……官还是觉得议会的权力太大了。”

&esp;&esp;“放心,议会同样不能无法无天,”朱由检接着解释:“如果议会的议员贪赃枉法,或是心存私利,法院可以审判他,如果省认为大分议员有各问题,可以解散议会,所有议员都会失去俸禄,重新由各府选举新的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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