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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糊nong(2/3)

她看都没看,把好端端的客人当佣人支使了半天。

盛实安听这是在送客,压不打算让谢馥甯来见人,只不过仍把金小奉为贵客,挖空心思又结又怕惹事。

那姑娘没在意,拿来一只抱枕,小心翼翼地压住小狗的胳膊和小脑袋,把动的小玩意困住,问:“这样行吗?”

原来是金之瑜的胞妹,真是久仰。金之瑜荒唐,金九霖跋扈,盛实安早在大脑中把金之璃描绘成小说里那样集荒唐与跋扈于一无恶不作无恶不的典型贵家女,没料到是这样温和的女孩,一时颇有破碎,小声“啊”了一声,也不知如何介绍自己,总不好说“我勒索过你哥哥”,何况陈嘉扬千叮万嘱别要外人知她在北平,于是只说:“我……我送谢馥甯回来。”

我也想一

盛实安大概猜得金之璃为什么被谢太太这般应付,大概是因为金家的事实在手。金之瑜对男人坏,对女人更坏,对妹妹却是没得挑,没等人回国,已经给妹妹置办了新式家新式装潢并一台新款轿车,连带着一并置办衣装首饰,李太太在牌桌跟盛实安咬耳朵,“男人到底是疼妹妹,薛蟠还知疼宝钗呢。”

瞠目结几秒,盛实安耳朵发,讪讪:“……抱歉,我认错人……”

盛实安比男人还要中饿鬼,看惯了书呆人谢馥甯,又来一个白秀致如珍珠明月的金之璃,觉得自己贫瘠的生活瞬间蓬荜生辉,正看着,谢太太走来,把一盒东西递给金之璃,十分抱歉地说这是金小要借的唱片,请拿去听,不急着还,谢馥甯那个笨手笨脚的丫衣服得兵荒,不送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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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隔着抱枕狗,都怕得表发僵,盛实安忙说:“行,多谢。你是谢太太的朋友?我还没见过你呢。”

金之璃披上米白大衣,浅浅一笑,带两个梨涡,“也没什么,只是几句不要的话,这就回。时间不早了,你也早回家。”

————

金之瑜在香港,他的金宝钗似乎在四奔走求告。盛实安看金小披月光上车离去,心中忖度,金之璃这样的脾气,会发火吗?会哭吗?会磨尖了簪吗?倘若金之璃知她在金之瑜的境遇上踩过两脚,还会这么言笑晏晏吗?

不好意思哦,我想解释一(又到了篇大论惹人嫌时间),每章确实很短小,导致阅读起来的确会比较散,这个是因为我习惯整篇向来写,写的时候没有明确的分章意识,所以整篇读会更舒服,但是分章读就会一顿一顿的,以后我多注意这个问题

盛实安不懂那是旧式仕女的糊涂温婉,只觉得金之璃动作慢,说话慢,不过唯独她这样慢吞吞的也不招人讨厌,反倒给人可乘之机,让人趁机变狼,多看两她修的小、细如天鹅的颈、薄薄的肩、尾泫然泣的小痣,再看两白白薄薄像月亮的耳垂,心恨那小小的耳破坏了月亮的无缺。

金之璃也不问,闻言展眉解颐,“哦,她回来了。正巧,我在等她。”

金之璃吃了闭门羹,不刺破,也不恼,接过唱片,向伯母谢,站起来去拿大衣。盛实安抱着狗跟上,跟谢太太说送狗去外的狗窝,实则只是想地问:“你有事找谢馥甯?”

来了,小狗趴在桌上,抬起爪脚心。姑娘挑起嘴浅浅一笑,“谢馥甯是我朋友。我姓金,金之璃。你是?”

盛实安同谢太太别,走家门发动汽车。有人敲车窗,她降来一看,外面是谢馥甯,裙角沾灰,发也了,像是偷溜来的,“金之璃已经走了?快,你送我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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