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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十、失格的偶像(35)(3/10)

薛微笑,整齐的白牙。“毕竟名字很像。”

为了让气氛轻松,她故意装作自己之前没从陈文华那里得知这件事的样,不然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沉甸甸的压在心上,闷得发慌。

不过易朗的烈的绪,薛薛一时无法判断那是好是坏,只能撑着不移开目光。

好半晌后,易朗终于缓缓

“是,他是何有斐的弟弟。”

就在易朗说这句话后,记忆像开了闸般,将沉在最底层,被当作噪声理的短暂印象重新翻来,浮现在薛薛的脑海里。

她曾替人写过一篇报导。

报导容是何有斐被多位民众目击到频繁医院,一时间,关于何有斐健康状况的谣传甚嚣尘上。

后来经纪公司来说明,一切皆是虚乌有的消息。

何有斐是去探望亲弟弟。

他的亲弟弟因为多年前的一场意外成为植人,至今仍在医院躺着。

公关稿一发,何有斐再次成为媒关注的焦,那是他第一次围国三大电影节最佳男主的提名,因为这则新闻,塑造了好哥哥的形象,又赚足一波好度。

等到事发酵的差不多了,何有斐的团队接着又发一则声明,指何有斐不愿自己的家人在公众的视野曝光,占据社会资源的同时也影响到作为普通人的生活,后来再有相关消息,都被及时压掉了。

世界十、失格的偶像(39)

薛薛一向是很能控制自己绪的人,然而这次她发挥失常了。

于是,易朗肯定的:“妳看过那些新闻了。”

薛薛无法否认,尽严格来说,看过那些新闻,甚至经手过的人,应该是薛知幼而不是自己。

这时候,她只能保持沉默。

“何有玉是个植人。”彷佛嫌薛薛表现来的震惊还不够似的,易朗又丢一颗震撼弹:“我害的。”

闻言,薛薛猛地瞠大睛。

其实她已经隐隐猜到,可易朗如此坦白地说来,反而让人不知该如何反应。

不过易朗似乎并不在乎她的想法,自顾自地接:“虽然警方判定是意外了,可他们都说是我害的。”

易朗没有明说“他们”指的是谁,薛薛心里有数。

然而更让人料想不到的是易朗的一句话。

“我没有否认,妳知为什么吗?”男人突然凑向她,健壮的躯伴随刚的男气息铺天盖地压了来。“因为那一瞬间,我是真的想杀死他。”

十年前。

易朗在选秀节目中以一位之姿顺利

萦绕在周霾逐渐散去,光芒乍现,他的魅力在镜中淋漓尽致地展现来。

漂亮的脸孔,瘦的材,最迷人的是一对熠熠生辉的桃目,哪怕易朗什么都不就只是安静站在一隅,也能引到大多数人的目光。

曾有媒形容,易朗是“破茧成蝶的少年”。

尤其与他在节目初期,还未大放异彩前的视频照片对比,当中的落差更是令人胆战心惊。

谁也想不到,短短半年的时间,可以让一个人产生如此极端的改变。

连易朗自己也想不到。

原来只要勇敢跨第一步,后面的风景可以截然不同。

想到冯小乐和自己说过的话,少年边的笑意更温柔了。

那大概是这辈,他离光最近的时候。

属于少年人的张扬和朝气与易朗本淡漠的气质互相冲撞,形塑更立的人格,让他收获了一大批粉丝,一次会到被意与善意包围的滋味。

如果要定义幸福,对易朗来说,那一年的存在,就相当于幸福的缩写。

他将之纹在了心尖上。

可惜,梦总是要醒的。

乌云也不会因为一时被光驱散就从此消失。

自从易朗报名节目后,就从家里搬了去。

因为他执意要参加选秀这事儿和易胜雄闹得很不愉快,然而同样一件事由何有斐来,得到的却是鼓励和赞赏。

“你这个不肖!是不是要气死我你才甘心!”威严的中年男人绷着脸把玻璃杯甩到他面前,转却是对自己的继笑得鱼尾纹都多了几条。“好啊小斐,年轻人就是要敢于挑战和尝试,叔叔和你妈妈都会支持的。”

对于易胜雄的双标,易朗早已经习惯。

最后这一场格外可笑的闹剧以他被赶家门,切断所有生活费收。

易朗无所谓。

能逃离越来越让他不过气来的现实,逃离那不见天日的生活环境,对他来说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其他的,易朗一都不在意。

公司给安排的练习生宿舍里,直到成团后,因为大家都还是未成年的学生,有日常课业要兼顾,虽然分了合宿的房,可平常也只有易朗一个人住。

非常简单的环境,就胜在离公司近,还有空间大。

毕竟本来是要给七个男孩住的。

发生意外那天,应该是再寻常不过的一天。

在新专辑的宣传期,录制完打歌节目,公司找了他们七个人过去一趟,等易朗慢悠悠晃回家里已经接近十了。

暗沉沉的,或许因为过雨的关系,空气格外,透着一黏腻,让人不甚舒服的气味。

在跑了一整天的行程后,易朗觉得脑袋昏昏沉沉的。

他有些难受的蹙起眉,不自觉加快脚步,想尽快回到家里洗个澡,然后躺上床好好睡一觉。

没想到在门,他遇上了个意想不到的人。

灯光昏暗,楼一面浸在影中,易朗只能勉辨认有个人影站在门前。

他瞇起睛正想看得仔细些时,因为在变声期而显得有些刺耳的男中音倏地钻耳里。

“哥哥。”

世界十、失格的偶像(40)(慎)

何有秀。

比起何有斐和他母亲,易朗更不喜的,就是这个比自己小两岁的“弟弟”。

十五岁的少年,形瘦瘦的,不同于何有斐生的端方,何有秀人如其名,相貌清秀,尤其是一对遗传自他生父的丹凤,瞳仁漆黑,总习惯微微垂着目光,给人一清冷疏离的觉。

这样的何有秀,在学校里是迎的男生,毕竟他的学习成绩也好,经常被老师名表扬。

不过认识何有秀的也都知,他边已经有个小青梅冯小乐了。

冯小乐漂亮又有朝气,黏人且,总是挽着何有秀的手走在校园里,一也不在乎贴在布告栏上大大的“禁止早恋”四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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