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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警 第470节(2/3)

“那段时间我和她一直吵架,本过不去。我找了社区,还找到妇联请求调解,后来闹到法院。余秀红不接受调解,法院那边了很多工作,最终还是判离了。”

,拆开以后的包装都可以回收。还有就是空饮料瓶什么的……总之生活不易的人很多。”

宋运坤苦笑着解释:“不离不行啊!这事儿说起来,我也有责任。婚前对余秀红了解不多,和她住在一块简直没法生活。另外就是她儿……余秀红一直找我要钱,说是她儿那边困难的。我觉得既然结了婚,一家人多少也得帮衬一,就分三次给了她六万块钱。可她那边就是无底,填去再多也不够。”

第五百五三节 充电

停顿了一,虎平涛继续:“抱歉啊宋叔叔,这事儿我帮不了你。”

吃完饭,宋运坤走了。

陈珺张着嘴,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好。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该给予适当帮助。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苏穆劝:“事都到这一步了,你现在说这些话有什么用?老宋啊!光放儿,反正她跟你过不到一起,也就是几年的功夫就搬去了。”

“是啊!”宋运坤叹:“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我算是栽了。后来我找女儿商量了一,把所有事摊开了讲,女儿说,痛不如短痛,还是离婚吧!”

李静兰满面惊讶。

宋运坤转过,对着虎平涛连声诉苦:“你说的那些我都知,我也没有看不起人的意思。可以前是以前,结婚以后你得顾及我的脸面啊!你想想,我住的那个小区档次很,我每个月退休金加上摄影方面的收将近两万块钱,生活方面我从不亏欠她,新衣服新鞋什么的都是我给她买,她这样,搞得我在熟人面前连都抬不起来。”

苏穆“啊”了一声。

虎平涛耐心地解释:“法院在这方面的判决一般不会有问题。因为余秀红没有房,个人经济来源也很成问题,所以宋叔叔您作为偶,离婚后就必须给她一定程度的帮助。”

宋运坤:“可我现在每天看着她心里就觉得不舒服。这法院的判决能不能改改?”

苏穆神冷然:“这要求就过分了。”

虎平涛手里拿着筷想要夹菜,听了宋运坤的问话,他放,想了想,认真地说:“宋叔叔,你这事儿涉及到离婚经济帮助。这个指的是存在离婚后一方生活陷困难况的时候,以保护困难一方的基本生存利益不受损害为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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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她脆打起了房的主意。说我现在住着这太大,不如让她儿把那边的房去,一家四来我这儿住。或者把我这卖了,重新买一小的,给她儿五十万。”

宋运坤摆了摆手:“婚我已经离了。说起来这事儿也让人心烦,余秀红不愿意,她说都这么大年纪了,哪有儿结婚不到两年就离的?反正我这边是铁了心要离,她说什么都不用。”

虎平涛只能低淡笑。话说到这个份上,实在不好劝。

宋运坤绪有些低落,他沉片刻,抬起,对苏穆:“老苏,我也不瞒你,我……我离婚了。”

宋运坤愤愤不平:“她就是个骗,骗我和她结婚。要早知是这样的话,说什么都不可能啊!”

苏小琳和李静兰收拾孩的东西,准备回家。

说到这里,宋运坤转向虎平涛,眉皱:“法院虽然判离,却让余秀红暂时在我那儿住着,还要我一次给她五万块的生活补助费。我就是这事儿不明白,想着你是警察,又是老苏的女婿,所以才借着今天这个机会找你好好问问,这到底是为什么啊?”

陈珺问:“老宋,你的意思是想让平涛在这方面帮你?”

……

宋运坤睁大双,脸上满是愤怒:“余秀红结婚前就是那个样,也没见她生活有多困难啊!怎么到了我这儿就变了?结婚离婚,非但住着我的房,还要我额外补贴给她几万块钱,哪儿有这理?”

虎平涛笑着摇:“如果您对判决不满意,可以上诉。但我估计二审结果不会有什么变动。毕竟事实清楚,宋叔叔您和余秀红是老来再婚,而且领了结婚证,已经形成合法的夫妻关系。因此在离婚的时候,法院就必须考虑《民法典》里的相关规定。从另一方面来看,余秀红收有限,离婚以后没有房,这就属于典型的生活困难,所以……我认为法院的判决没有不当之。”

苏穆认真地问:“老宋,你昨天打电话给我,说是今天来家里吃饭,顺便让我把女婿叫上,你到底有什么事想让平涛帮忙?”

苏小琳的表非常丰富:“宋叔叔,您这才结婚多久啊,这么快就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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