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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拥有了血脉纹路,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季家家主。季家人恨我
骨,却又不敢轻易动手,他们知
属于家主的
份象征在我这里,没有绝对的把握前,他们不会轻易
死我……我死了,这
份象征又不能得到及时转移的话,也就说明季家历代
传的家主制度将土崩瓦解。纹路消失,代表着家中再无家主,群龙无首,也就意味着季家要亡了。
“我利用
藤杀了季蓝。看着满地鲜血,突然就生
了对家主之位的无限渴望。说是骨
里的傲气也好,说是对权利的垂涎也罢,在那个季蓝与人苟且的地方,我选择与他换血。
“很巧的是,此时路过了一个人。我疯
了,我想取用他的血
来补充自己失血过多的
,于是驱动
藤把他抓了过来……好在我需要的血不多了,那个人没有被
血
死,他只是很惊恐地看着我。在那时候的梦里,我无数次被他惊恐的
神吓醒。
“那个时候的我并没有那么单纯,救人、帮忙,都是表象。我每救
一个人,就是对摇筝
系的一次破坏。恨到一定程度,就会变成理智。反观我自己这曲折悲剧的十几年,我觉得,一切应当都是有原因的。为什么Omega不能当统治者?为什么要用迷窟这么残忍的方式选
理者?为什么季家与兽类有着其他人无法比拟的共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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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虽然得到了想要的,却因为Alpha的血脉和Omega的
相克而受尽折磨……我被Alpha的血脉改造成了一个
级的Alpha,却又时时刻刻都能嗅到来自于我本
的Omega的味
……同时,Omega的天
又让我对这
Alpha的

罢不能。
“他的血
中
有上任家主的纹路,那本来就是属于我的东西,我将其取回,天经地义。然而,就算有
藤的帮助,我也把自己
得浑
狼狈,满地满
的血污,还有因为失血过多而摇摇
坠的神志,我意识到自己浪费了季蓝太多的血,以至于不够支撑我活
去。
“他们都以为,失去记忆的我这辈
都会与他们相安无事,可先前我与
鸢签订的协议生效了,那时
鸢正苦于邻国
扰,于是向兽军求援。我失去了记忆,但从前跟聂杨和君誉学的战斗本能
份左拥右抱胡吃海喝,我真替上任家主的自刎
到不值。
“为了怕单枪匹

季家被阻拦,我随
带了些
藤的
,季家人本
就与其他生
有着天生的共鸣力,稍一沾血,它们就能飞快壮大,成为我的左膀右臂。
“后来,这事被聂杨和君誉知
了,他们第一次真正动手打我……但,季家人与兽类是天生共鸣的,兽军一拥而上把他们冲散了。
“那时,我说,我要当兽军的主人。
“那个时候起,我只能每天都打抑制剂,喝一些很苦很苦的药。后来我
上吃糖,聂杨就想办法辗转于
鸢摇筝两国给我买各
各样的糖。
“这个人,就是季锦。
“可是,第一步还没有完全迈
,我的意图就被季家察觉了。想想也是,一个拥有厚重底蕴的家族,怎么会是一个小孩能够斗得了的。他们把我从迷窟中掳走,用虚妄让我忘了一切,然后,丢回了兽军的营地。
“
迷窟,破坏生存法则,是与天理对抗的第一步。后面我还要走许多许多步,把摇筝变成一个更加包容而理智的国家……我希望它不再是一个充满阶级斗争与权利至上的残酷机
,我希望终有一天每个摇筝人会衷心夸赞摇筝。
“也就是在那一刻,那个十二岁的小孩
了他这辈
都不敢再想第二次的事
。
“他虽然侥幸没有死去,却也因为失血过多陷
昏迷,季家人听闻风声赶来,我却早借助
藤离去……后来听说,季锦是当代仅次于季蓝的翘楚,季家失去了一个季蓝,不能再失去一个季锦。为了救活他,季家
脆将现有的兽血输
到季锦
——最终,这个方法保住了他的命,却也让他永久地变成了半人半兽之
。
“再大一些,对季家的恨蔓延成了对摇筝的恨。而兽军
于中立的立场,又经常来往于
鸢和摇筝两地,帮助他们作战。我对踏上季家所在的土地一事
恶痛绝,于是私
里与
鸢
层联系,跟他们签署了合作协定。
“十八岁那年,我威胁季家,申请
迷窟,否则就让他们再无家主。季家同意放行,我才得以
迷窟,而后,遇到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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