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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3/3)

(。

第16章 旧事。

第一次接到这个旧案是在本科期间的刑法课上,教授以此案为例讲解了罪的加重节和量刑。

当时课件上除了被告温国富以外,其余人全用的化名,案也叙述得比较简略,没有相关图片。但由于是自己家乡的案,郑宴森留了心,课用教授提到的几个关键词查了些资料,才知这就是曾轰动一时的“7?22杭城杀案”。

那会儿网络还不像现在这么发达,又隔了将近二十年,能查到有关案件细节的资料并不多,只有几张模糊的现场照片和新闻报,讲述了这桩发生在杭城某个废弃码边的惨案。

后来郑宴森考上本校的刑法学硕士,读研期间发表了几篇论文。有一篇是关于犯罪心理分析的,导师指导时给了他几个典型案例,建议加到实证分析那一章里,其中就有“7?22杭城杀案”。虽然仅仅是文字描述,但容远比郑宴森在网上随意查到的更为详细,于是也被他存了电脑文件夹里。

再后来毕业律所工作,第一年名义上是律师,实际的是律师助理的活儿。

郑宴森跟着所里一位专接刑事诉讼的律师前辈学,上来就是几百万的贪污案,诉讼费要走关系的地方也多,几乎每天晚上都有应酬。

郑宴森负责开车,酒桌上喝得少,基本是前辈和另一个男助理在扛。

那助理酒品好,喝了上车就睡。前辈职业病重,醉了话更多,跟他倒苦说律师这行就是这样的,才好技术还不够,还得会人,熬了当合伙人,熬不就一辈跑业务吃辛苦饭,拿来拼。

这些话郑宴森听了一年多,拿到律师证开始单也时不时被前辈叫去帮忙——反正案钱多,他来者不拒,逐渐积累了一些人脉,方便打探消息。

年初时郑宴森收到风声,说上准备整治律师行贿的象,好像是因为收到匿名举报,要求各地律师协会先自查。前辈也跟他聊起这事,倒不怎么担心的样,问他知不知这举报是打哪儿来的。

郑宴森说不知,前辈就举杯跟他碰了碰,低声说:“你老家呀,杭城。”

郑宴森一愣,不知怎的想到了“7?22”那桩案,就问:“举报哪个律师?”

“这不清楚了。”前辈说,“不过说起杭城,有次我当事人的儿在杭城旅游被抓了,危险驾驶,打电话让我赶跑一趟捞人。结果去到已经有个当地的律师在涉了,估计是我当事人又另外找的,还有手段,刑事案件直接降级成通违规,吊销了牌照完罚款就放人了。事后请我吃饭,我问他怎么办的。他起先打太极说是商业秘密不能说,后来了个手势——就这样,给钱办事的意思嘛,然后笑过去了,没再提。”

郑宴森皱眉评价:“这是惯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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