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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10/10)

带歌铃的金熙,都越来越会把握自己的力量。

“你的斗气越来越厉害了,我能觉到你正酝酿着一个更厉害的变化。”金熙知龙雀并不喜太多的话,所以选择了龙雀最兴的听到的容。

“你的所谓法力,也越来越了。”没想到龙雀竟然主动夸奖金熙,这让金熙不由一愣。

龙雀不屑地说:“圣师金熙,你的名声已经传到很远的落了,那些弱小的落都想要迁徙到比蒙,大的落则对你们虎视眈眈,落生活未必比我们的日自由。”但是在说金熙声名远播时,龙雀脸上片刻的温柔还是卖了他。

“每年陪你打一场,我到了,你什麽时候肯留呢?”金熙期待地问。

“你知我不可能留的,我对不起当年期待我的族人,尤其对不起拒绝加比蒙落的族人。”龙雀沉默一会儿,“这几年,我走了很多地方,看到了很多窝在落里一辈都看不到的风景,还学到了很多东西,我的斗气技法在各地最兽人的帮助越来越完善了,你不是说这是个伟大的事业吗?我想比起我们此刻的胜负,我的斗气,你的法力,才是未来的世界最为记忆刻的无量功德。”

“是啊。”金熙温柔地摸摸天盛的,“也许再过几十年几百年,拥有斗气的兽人会远比拥有法力的雄厉害。”

“斗气易学,法力大,两者缺一不可。”龙雀将一卷羊卷扔给了金熙,“这是我的心得,有空好好看看,不是只有你才够聪明。”

金熙微笑,这可是大礼啊,龙雀还是一样别扭。

“就像你给那把刀起的名字。”龙雀拢住他越来越发,“我准备过一段时间去海边看看,看一看能不能见到海里的族,也许几年都不会回来了。你愿意让我带天盛走吗?”

“你带他走吧。”金熙蹲□望着天盛。

“什麽?”龙雀惊讶了,他以为金熙会趁机留天盛。

“就像你说的,生活在你边的天盛,未必比不过天佑。他们都是我的孩,都有优秀的血脉,我相信他们都会是伟大的男人。我要让他们成为彼此的对手,这样才能让他们不断步。”金熙知自己此刻说的话是多麽匪夷所思甚至不符合“理”,但是,作为一个落的统治者,居安思危,他刻地知一个“对手”的重要

“难怪他们叫你圣师,你确实是在指导一个民族该怎麽存活,繁衍,壮大。”龙雀蹲在天盛边,摸着天盛的发。

“天盛,你可能很久见不到爸爸了,可是那不代表爸爸不你,爸爸只是希望你变得更大,你一定要好好地活去,成为一个大的人,好吗?”金熙搂着天盛,。龙雀别过去,用手捂着脸。

“我会的,爸爸。”天盛虽然还不太懂,但是还是答应来。

“天盛,我们走吧。”龙雀忽然转,决然拉起了天盛的手。

“拿着这个!”金熙把手中的袋给了天盛,他看着天盛一直望着他,和不肯回的龙雀渐行渐远,心里有太多的话想要嘱咐,但是最终只化成一个动作,他握起拳了一个打气的动作。小天盛也握用力砸,同样为金熙打气一样。

有一叫放手,金熙知,这是龙雀的选择,他无法面对战胜自己征服了落的金熙,也无法彻底放他们之间的,只能用这方式惩罚自己,而他所发明的称为斗气的力量,成了他神的支,他发的“总有一天朔蒙的後人会踏平比蒙落”依然铮铮在耳,金熙却已经不在意了,比蒙和朔蒙最的血脉都传承自他,这一次,他该怎麽选择?就让未来和命运这个选择吧,苦痛也好,幸福也好,衰败也好,盛大也好,他在历史的车上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接着推动他前的,就该是後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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